首页 >> 物流法规 >> 正文
王微博士:《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解读
多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传统的商品流通组织与经营形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市场主体规模普遍偏小,组织化程度较低;城乡市场之间、区域市场之间、不同市场形式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发展差距;商品市场信息化程度和现代流通技术的应用水平很低,现代化流通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商品市场法律体系不健全,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缺乏配套细则,操作性差,法律约束力不足;区域与部门分割、封锁市场的问题依然存在;商品流通标准化、规范化等基础工作十分薄弱,信用体系尚待发育,市场秩序依然比较混乱。因此,发展与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新世纪的前十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将取得关键性进展。在这一阶段,我国经济增长将实现比2000年翻一番的阶段目标,增长的动力将更多地倚重国内市场的需求扩张,这将为商品市场的持续增长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消费结构的加速升级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实现,都迫切要求现代化的流通方式与高效运行的市场组织,这将进一步推动商品市场的结构调整与功能提升,促进新型商品流通业态的加速发展;与此同时,在我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缩小城乡差距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更需要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提高经济落后地区的市场化程度;随着加入wto过渡期的全面结束和中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全球范围内商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将极大地推动中国商品及市场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公平有序的商品市场运行规则与规范,以推进中国商品市场与国际商品市场的融合。为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
9 7 3 1 2 3 4 5 4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