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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规划出台加速能源市场洗牌

“我们必须下很大的决心,改变现在的能源结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语气强硬,“中国的能源消费70%依靠的是煤,这样的能源结构会给中国带来很大的压力,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
  陈德铭是在不久前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继国家发改委今年4月发布“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之后,关于可再生能源未来15年发展的政策和目标,正式被中国官方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猛治沉疴
  出台这样的发展规划,并非突兀之举。面对能源瓶颈和即将到来的可再生能源时代,中国亟需从宏观层面对已近沉疴的能源结构进行合理引导,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应用,确保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根据《规划》,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是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同时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开发利用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全国水电装机总容量将在2020年达到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风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总投资约2万亿元。陈德铭表示,将采取国家投资和社会多元化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建设资金问题。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原所长、可再生能源专家周凤起看来,主要是基于这样六条理由:能源安全和能源供应多元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化石燃料引起的城市环境污染;替代核能;创造就业机会及发展中小企业的动力;扩大技术和装备出口。
  据国际能源机构预测,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将在全球能源消费比例中达到30%。目前,丹麦的风电已达到总电力的18%,德国2002年风力发电已占世界风力发电量的1/3,法国计划在2025年风电达到发电总量的25%,这些还仅是它们整个可持续能源战略的一部分。而能源消费总量居世界第二位(近10%)的中国,在“油荒”、“电荒”、“水荒”相继告急的情势下,出台相应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显得更为迫切。
  周凤起研究员表示,可再生能源作为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之外、在自然界可以重复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如风能、太阳能、小水电、海洋能、地热能、生物能等),在中国起步晚,即便在国外,也不过刚刚发展了20年。在欧美国家,政府通过对企业提供补贴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绝大部分依托国家行政力量,如美国的《能源政策法》规定,企业用太阳能和地热发电的投资可永久享受10%的抵税优惠;德国为了提高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设立6000万欧元的联邦研究基金,其中由政府承担的费用为4000万欧元;日本在“新阳光计划”中,每年拨款300多亿日元用于新能源技术开发。
  据介绍,世界银行曾于1997年在中国进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项目,该项目预发贷款1亿美元,计划在中国4省市建立5座共20万千瓦的风力发电厂。然而,由于风力发电的成本太高,电网又不能以高价格购买,其中3个地区迫于无法销售而放弃了建厂计划,最终只有上海利用贷款建设了一个2万千瓦风力的发电站。由此,让世界银行清晰地认识到,在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更为关键的是政府观念的改变和政策的支持。于是,世界银行驻中国办事处从2000年开始与国家发改委合作,帮助中国从政策和法律上予以推动。
  十届全国人大两年前审议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入了法制化轨道。该法从资源勘查、规划、科研、产业发展、投资、价格和税收等方面,规定了政府、企业和用户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责权利。尽管如此,周凤起认为,相关细则的模糊导致某些行业出现一拥而上的混局。“相关细则须专门协调统一安排,整合各方能量,使中央各部门形成合力,而不是所谓‘九龙治水’的局面。”周凤起说。

  自主布局
  尽管中国可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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