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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布促进道路运输业发展意见

●制定养路费、车辆通行费等交通规费优惠政策,发展厢式运输、甩挂运输和汽车列车

  ●争取地方各级政府支持,使农村客运享受与城市公交相同的税费优惠政策

  ●推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制培训和驾驶模拟教学

  ●不得设置限制外地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行政壁垒和制度规定

  ●一、二级客运站应当配备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保证70%以上的客货运附加费用于道路运输发展

  ●资金重点投放运输站场、农村客运、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运输安全管理和应急运输保障

  ●争取将运管机构纳入公务员序列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

  日前,交通部发布《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未来5到10年,道路运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的比较优势,努力做好“三个服务”,着力提高“五个能力”,即运输供给能力、安全监管能力、农村道路运输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监管能力,推进道路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站运协调发展的目标。

  《意见》提出了道路运输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市场导向,坚持“路运并举”的方针,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坚持全面创新。《意见》提出从以下八个方面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

  制定养路费、车辆通行费等交通规费优惠政策,发展厢式运输、甩挂运输和汽车列车,引导运输经营者购买、使用节能、环保、标准化的车辆。完善营运客车等级评定制度和货运汽车推荐车型制度,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油型车辆,限制淘汰高耗老旧运输车辆。进一步提高干线客运车辆档次,在农村客运中推广使用符合《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的经济适用车辆。对安全、节能、环保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以及存在超限超载隐患的车辆,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引导运输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和特许连锁经营。扶持集约化程度高、网络覆盖面大、组织方式优的道路运输企业发展。鼓励道路运输企业通过机制创新,创立品牌,提高竞争力。

  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网等基础设施,以大容量、高中档客车和信息技术为依托,大力发展城市间直达班车客运,条件成熟的线路,可以探索成立线路公司或其他集约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道路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承包、供应商的转变。规范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行为,鼓励诚信经营的网络化货运代理企业优先发展。

  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争取地方各级政府支持,享受与城市公交相同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客运附加费、养路费等措施,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采取灵活多样的运输组织形式。鼓励拓展农副产品物流加工、物流配送等业务。

  鼓励发展连锁化、网络化、品牌化等维修经营形式,推广安全、节能、环保的先进维修技术。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维修网点建设,加快建立全国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推行车辆检查维护(I/M)制度,降低废气排放。全面实施机动车维修记录制度。

  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落实驾驶员素质教育大纲,应用信息化手段,保证培训学时,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培训学校、教练员信誉管理制度。推行计时制培训和驾驶模拟教学。规范驾驶员培训收费,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提高全行业的节能意识,建立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推动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制度节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输的组织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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